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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丽津市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4 09:55 浏览次数: 【字体:

检察公益诉讼,就是对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6月5日上午,在津市检察院和环保局联合举办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上,津市检察院以“开展公益诉讼、建设美丽津市”为主题,向广大市民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及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

    宣传活动在津市法治广场开展,津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周新华、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成华、环保局局长卜茂平出席了此次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沿途群众介绍检察公益诉讼的概念和意义,并重点介绍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律依据、监督范围等,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生态法律服务,并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引导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同时,津市最大的桥头广场户外广告屏也在同步播放检察公益诉讼宣传片,借助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全方位进行检察公益诉讼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普法。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大力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公众知晓度,同时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为“建设美丽津市”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奉献了更多的检察力量。

                                 院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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