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制度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特制定如下新闻发布制度:
一、新闻发布内容
检察机关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检察机关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重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实施情况;检察机关查办的重大犯罪案件有关情况;检察机关重要阶段性工作成果和典型工作经验;检察机关重要改革举措和创新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先进典型;与检察机关有关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检察机关举办的重大活动;对有关报道及舆情的回应。
二、新闻发布方式
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或提供报道材料;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声明、谈话,答记者问;通过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新闻;组织或接受媒体采访。
三、组织实施部门
院办公室、政工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受理、接待、安排新闻媒体采访。各内设机构根据检务公开工作要求,应及时、主动、定期向新闻发布管理部门提供本部门信息。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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