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政同行,护你“无烟青春”
为依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日前,津市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协同开展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专项行动,对城区所有电子烟销售商户及部分中小学周边商户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现场对电子烟商户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发现,目前津市销售电子烟的商户不多,但相关管理制度尚未成熟,存在部分商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别商户在判别购买者是否为未成年人身份上存在疏漏。结合监督情况,检察官现场对商户进行了规范性引导及相应普法。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中的作用,针对监督发现的违法情形及时向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就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及电子烟问题进行常态化跟踪监督,携手相关行政机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无烟”环境。
温馨“检介”
近年来,电子烟在我国悄然兴起,甚至在青少年群体中形成了一种潮流。电子烟究竟是什么?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烟草的电子产品,其所含的尼古丁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危害。针对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国家也逐步加强管控,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
2019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
2021年5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显示,使用电子烟可能更能致人抽上卷烟,这一现象在青少年中尤为明显。
2021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首次以全国性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