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设立于检察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在津市启用
为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3月11日上午,津市检察院联合津市市妇联、教育局、关工委举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启用仪式,并邀请了常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艳霞、第四检察部主任蒋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设立在津市检察院“玉芳姐姐工作室”,这是湖南省首个在检察机关设立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
启用仪式上,检察院、妇联、教育局、关工委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实施细则(试行)》,并聘请了两位在心理咨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妇女儿童工作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志愿者作为家庭教育指导师。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不仅仅是教育的开端,更是个人成长路上更持久更深远的存在和影响力量,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是时代责任,也是现实需要。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意味着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父母“持证”上岗、“依法”带娃的新时代。此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成立,是津市检察院主动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律监督职能延伸的又一次积极尝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成立后,将以“玉芳姐姐工作室”为依托,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出现: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监护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他人犯罪行为侵害等情形,通过单个家庭父母辅导、多个家庭父母辅导、父母子女集体辅导的形式,采用课堂教学、旁听庭审、社会实践教育等方法手段,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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