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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丨检察公益诉讼“三步走”,画好残疾人权益保护“同心圆”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21日是第33个“全国助残日”,津市市检察院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能动履职,用心用情拓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新路径,通过出台机制、专项监督普法宣传“三步走”,全方位助力残疾人权益保护,让“521”变得“有爱意”。

机制先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为加强对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加大残疾人权益保护力度。津市市检察院与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会商出台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沟通联络、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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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监督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

今年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津市市检察院以此为点,积极延伸监督触角,面向残疾人服务机构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行动。过程中,检察机关协同民政部门前往当地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康复医院等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食品安全、消防问题、资金使用、无障碍设施建设、日常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监督。针对发现的违法情形及问题隐患,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有效提升服务质量水平,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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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残疾人事业是“春天的事业”,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各方力量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着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津市市检察院联合津市市残疾人联合会前往各乡镇及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答疑、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及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协助发放残疾辅具、走访慰问,真心实意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推动形成良好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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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权益保障作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个重点方面。下一步,津市市检察院更加注重发挥检察制度优势,切实加强残疾人权益的综合保护、系统治理,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努力实现“帮助一个残疾人、解放一个家庭、安定一方土地”的良好社会效果!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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