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此青绿,树以春光 ——津市市检察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4 17: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最是一年春光好,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4日,津市市检察院青年志愿者来到毛里湖镇灯塔社区望家山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以“检察蓝”助力“生态绿”。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们拿起锄头、铁锹干劲十足地投入到植树活动中,挥锹铲土、扶苗填坑、踩实浇灌,各个环节衔接有序,配合默契。植下一棵树,期待收获一片绿。大家齐心协力栽下的一棵棵树苗迎风挺立,传递着新一年的生机与活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