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市场监管,筑牢暑期安全“防线”
“三考”结束,暑期将至,为给未成年人创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6月27日,津市市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辖区学校周边酒吧、KTV开展监督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酒吧内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是否存在允许未成年人入内消费、是否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酒吧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现象,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相关经营者进行了现场警告教育,并督促其立刻整改。
在开展整治同时,还积极向酒吧、KTV等经营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主动落实条文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此次联合行动,体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积极营造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环境。今后,津市市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构筑未成年人防护墙,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说法:
“KTV、酒吧没有强制规定要出示身份证,我想偷偷溜进去玩”。
不可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娱乐场所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识别能力,违反有关规定的,主管部门将视情形采取警告、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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