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关于调整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根据近期人员职务变动与岗位调整变化,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王朝阳(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蹇学文(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协管本院全面工作;分管办公、政工、警务、技术、文明创建、基础建设、社区综治工作,牵头抓好其他中心工作;负责院财务一支笔审批。
李敬(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主管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工作。
徐成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主管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辛桓(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主管政工、监察工作,分管机关党支部、工会、共青团、老干工作。
龚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管办公室工作,分管法学会工作,牵头负责中心工作。
向阳葵(专职检委、公诉科长):
主管公诉、监所、未检工作;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妇女工作。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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