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网站域名变更事宜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0 17:3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网站域名,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域名将于2022年7月21日变更为“http://www.hnjsjcy.gov.cn”。原域名“http://jcy.jinshishi.gov.cn/”将于2022年8月21日停止使用。特此公告。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