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网站域名变更事宜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网站域名,津市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域名将于2022年7月21日变更为“http://www.hnjsjcy.gov.cn”。原域名“http://jcy.jinshishi.gov.cn/”将于2022年8月21日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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