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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6-24 主题分类: 财政信息
关键词: 关于,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

关于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218号)、《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湘财资〔20239号)有关规定,津市市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固定资产26件,资产原值共计490988元,无形资产1件,资产原值共计33488元,部分已到达报废年限,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经鉴定无维修价值。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624日-202563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计财部反映。联系人:刘思思,联系电话:0731-84732638;邮箱:hnsjcyjcb@163.com。申报单位检务督察人员姓名:王逸文,电话18175676179,邮箱:252325101@qq.com。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2).doc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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