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2017年12月29日)
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索引号: | 051-20191230-00084934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18-01-10 | 主题分类: | 党务公开 |
关键词: |
《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
(2017年12月29日)
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