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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6-01-07 主题分类: 检察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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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8日在津市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十八)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8日在津市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荣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揽检察工作,积极投入廉洁津市、平安津市、法治津市建设,为大干新三年、建设新津市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一、适应反腐倡廉新常态,促进廉洁津市建设

深入贯彻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2015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7件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市财政局封某某贪污、受贿案,资某某滥用职权、贪污案,市规划局肖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的立案查处,体现了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力度和效果。2015年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市职教集团邹某某、刘某某、韩某私分国有资产案,市商务局李某某贪污案、易某某滥用职权案均已得到有罪判决。市公安局干警刘某某受贿、滥用职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贩卖毒品案也即将开庭审理,其情妇李某某因犯受贿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二是坚持规范执法。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提升侦查工作法治化水平。2015年初查案件9起,均未对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格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经上级检察机关审查批准后,对1名犯罪嫌疑人在规定的范围、规定的场所进行监视居住。对讯问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录制讯问光盘96张。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办案安全预案16次,杜绝了犯罪嫌疑人脱逃、伤残、自杀等办案安全事故,实现了办案质量、效果、安全的统一。

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坚持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全年深入乡镇、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9次。邀请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参加了我院举办的“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市委组织部和党校合作,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列入培训计划,对科干班学员进行警示教育。运用危险点分析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典型案件预防等方法开展预防调查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健全行贿犯罪档案,全年为参与政府建设工程招标的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查询147次。

二、适应社会治理新常态,促进平安津市建设

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积极参与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诈骗犯罪和毒品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法律规定,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5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8件85人,提起公诉107件139人,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呈报2件2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赌博犯罪和毒品犯罪,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案件15件15人、赌博犯罪案件5件5人、网络电信诈骗案件1件9人、毒品犯罪案件26件29人。为形成打击合力,运用检察引导侦查工作机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7次,确保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法律规定。在运用批捕、起诉职能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时,坚持严格执法,宽严适度。如犯罪嫌疑人邵某某等9人电信诈骗案,该犯罪团伙利用电话冒充被害人的亲友,以嫖娼被抓急需用钱处理等理由,半年内疯狂作案37起,诈骗他人现金50多万元。我院认真审查、分清罪责,在最短的办案周期内即向法院提起公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认真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有效进行社会矛盾化解,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4件26人,办理刑事和解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15件17人。在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和政法委联合组织的不捕不诉案件专项检查中,我院的不捕不诉案件质量得到检查组的高度认可。注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保护,对1名在校学生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后,根据其考验期内的表现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为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了法律援助。

三是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设立检察长信箱和网络举报平台,实行视频接访,畅通群众举报、控告、投诉、申诉通道。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次,全部做到了及时分流和依法处理。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及时疏导上访案件4件。在检察机关的每一个办案环节落实办案风险评估,有效化解了5起因交通肇事、民间纠纷可能引发涉法涉诉的案件。

三、适应法律监督新常态,促进法治津市建设

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监督体系中的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一是加强侦查监督。着力于防止有罪不究、排除非法证据的监督,2015年开展立案监督7件7人。重点审查漏犯、漏罪等行为,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6份。追诉漏罪12笔,比去年同期上升42.8%。追诉漏犯4人,比去年同期上升300%。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检察建议书2份。如在审查张某某等人涉嫌制造毒品案时,发现有3笔犯罪事实应当予以认定,我院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完善相关证据后提起公诉。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2015年开展收押检察171人,出所检察166人,留所服刑检察11次,生活卫生检察24次,禁闭、戒具检察10次。针对看守所违法留所服刑、留所服刑人员与未决在押人员混合羁押、服刑犯与未决犯传递纸条出所等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未经允许外出、违规外出等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检察建议书2份。为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对轻微违法行为和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口头纠正或检察建议10余次。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市人民政府《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和程序,以服务民本民生和全市重大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创新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报备制度,形成了法治型、民生型、常态型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模式,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和推介,省内多家检察机关前来我院学习考察。今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向我院报备案件125件,我院重点在惠民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如年初在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时,发现部分管材不达标,通过检察建议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最后全部更换了符合标准的管材,维护了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

四、适应从严治检新常态,促进检察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检察队伍的目标,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教育,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采取“自身造血、外部输血、实战养血”的方式,对干警进行教育培训和实战练兵。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岗位培训16批237人次。开展以考促学,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了2次业务考试。先后开展了公诉观摩庭、法律文书制作竞赛、典型案件评析等实战练兵活动,促进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是加强监督,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司法作风、执法规范、履行监督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发案单位,认真听取意见,对反馈的11个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深刻剖析3个典型案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案件质量评查5次,评查各类案件145件。深化检务公开,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公开程序性信息190余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80余份,受理辩护人预约4次。

三是加强管理,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对干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集中学习上级通报的各种警示案例8次、典型案例35起。纪检组开展不定期暗访督查8次,通报违规干警1人、违规现象3次。严格落实禁酒令和警车管理制度,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在2015年检察工作过程中,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一如既往地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将检察权置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市委、人大的重大决策和决议,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将我院重大工作部署、司法改革情况向市委、人大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向人大备案工作,全年向人大报备不捕、不诉等案件39件43人。定期联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编发4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汇报专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1400余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好司法公正常德行、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三名检察官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评议。

各位代表,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忠诚履职、严格执法,检察工作再次迈上新台阶的一年,我院的执法质量考核和全省民调测评在常德市检察系统均排名第一,实现了小院也有大作为的梦想。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办案规模不大,与人民群众、上级检察机关对反腐败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二是人才流动过于频繁,业务骨干出现断层,办理复杂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的力量不足;三是少数干警思路和视野不够开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打造“服务型、创新型、活力型”检察机关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农村稳定形势的研判,完善检察环节的预警、处置、防范工作体系,为我市撤乡并村改革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运用检察机关预防、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保障和服务我市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

三、全力抓好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办工作。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坚决惩处损害民生民利的腐败分子。对我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确保我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全力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司法腐败案件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五、全力抓好检察改革。坚持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领导下,实施深化内设机构整合改革,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用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的转型升级。

六、全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抓好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以“活力”为主题,培养和激发干警的思想活力和工作活力,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创立新机制,激发新活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我市“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和顺利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终审: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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