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17日在津市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二十四)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7日在津市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文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能动履职、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督促保护学校集约化供餐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7项工作、8人次获得常德市级以上表彰。
一、聚焦中心促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服务市委重点工作。与精致街区建设指挥部建立常态化联系,就燃气安全、道路安全、餐厨垃圾处置等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全面整治。选定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园区道路交通安全和增设公交站点”的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办理,推动园区道路安全建设进一步完善。选派干警担任嘉山社区总支第一书记,争取资金98万元,推进乡村振兴车间扩建,50名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集体经济收入增加50万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履职。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开展挂案“清结攻坚”、“查扣冻”民营企业资产、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力防企业因案受困。依法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家及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4人,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办理涉企检察监督案件72件,发出检察建议72份,监督整改到位。开辟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开展“部门服务企业”、入企大走访活动,联系企业、协会48家。与中化学(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检企共建”机制,互促互进。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持“严”的震慑。依法批准逮捕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78件100人,提起公诉213件337人。监督收监执行1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批准逮捕19件30人,提起公诉65件126人。办理赵某某等26人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追诉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指定管辖的皮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追诉1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移送保护伞线索14条。发挥“宽”的教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9%,386人自愿认罪认罚。与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15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在通过社会志愿服务、社区考察、程序审核等环节后,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3件,提起公诉8人。办理常德航道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中民等4人涉嫌贪污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到三年不等,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严惩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办理挪用扶贫项目资金案件1件。
二、牢记初心护民生,在司法为民中释放检察温度
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扎实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办理群众信访29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扎实开展“法律诊所”活动,11名检察干警“坐诊”为群众法律问题“把脉开方”300余次。深入推进“万名干警联基层”活动,全院36名干警走访联系群众500余户,集中宣传9次,收集并解答群众意见问题60余个。
积极回应群众公平正义期盼。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有争议、有影响性、有教育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56件次。坚持质量为先,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监管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件105件,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发出预警提醒31份,及时整改。坚持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讲18场,发布“办案故事”5件、普法小视频7个,在全省首届检察公益诉讼故事汇中获评优秀。
积极回应群众民生关切。开展“筑牢保护伞、守护夕阳红”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对13家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让老年人老有所安。与市妇联、市残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共同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向16名家庭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6名、救助金5万元,帮助申请临时救助1万元。
积极回应群众对未成人保护更高要求。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提起公诉7人,对一起性侵幼女情节恶劣案件依法提出从重量刑建议,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对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人,教育指导10次。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对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份,推动溯源治理。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对全市2419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从业查询,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联合多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实施办法》被省检察院推介,1件案件被评为全市优秀案件。
三、紧盯主业强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展现检察作为
刑事检察精准有力。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加起诉14人。办理的陈斌等43人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52亿余元,安排专人提前介入案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追诉漏犯5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违法行为42件。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不当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45份,全部整改回复到位。
民事检察扎实有效。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20份,均已整改回复。办理支持起诉案件75件,与市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支持起诉帮助4家企业维护知识产权,帮助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3万余元,支持起诉范围呈现多元化。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件,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均已整改回复。办理的居某与刘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被常德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案件。
行政检察规范有序。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7件,其中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及社会治理案件29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3件、“两法衔接”案件16件。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向市政府专题报告“两法衔接”工作。联合市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出台《党代表提案、提议、意见、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实施办法》,对涉及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问题进行双向监督。就农业行政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情况,形成治理分析报告,得到省检察院认可。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被评为全省行政检察优秀制度。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发出检察建议36份,以磋商、听证、检察建议等多元化方式促成问题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保护国有财产,督促收缴环保税款26万余元,推动相关部门形成信息交流与协作配合机制,从源头堵塞漏洞。护航公民信息安全,对政务信息公开公示不规范、快递包裹信息未隐匿化处理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全面整治。守护绿水青山,针对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在纯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上实现零的突破。同时,积极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支持磋商工作,督促修复农用地25亩、林地80余亩,恢复耕地种植条件137亩。毛里湖生态环境及饮用水源治理相关工作成效被《检察日报》刊登。
四、细化举措促提升,在严管厚爱中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教育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及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将党建工作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深入融合,推出“三在”工作法,即党建融合在业务工作上、党员奋斗在办案一线上、监督聚焦在民生实事上,被选为全省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典型案例。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方法,主动查找整改整治问题,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控,积极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纠治“四风”,扎实开展“镜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等专项活动。自觉接受、坚定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深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填报重大事项144件,持续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被确定为津市“清廉机关样本”单位。
提升干警履职能力。选派18人次赴上级检察机关及西南政法大学学习,开展“传学讲学”活动5次。组织“囊萤学堂”每月一讲,17名干警讲授实践经验。继续推行“导师带新人”结对帮带工作机制,对全院16名35岁以下年轻干警进行结对帮带。获评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知识竞赛“组织工作先进奖”,在常德市检察机关演讲比赛中荣获1个一等奖、3个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
五、敞开大门受监督,在公开透明中展现检察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落实审议意见,依法接受监督。出台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案,落实《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依法开展道路安全综合治理专项监督行动,将5份代表建议转化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代表建议落实为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具体举措。接受优化营商环境评议,按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接受检察官履职评议,3名检察官评议结果均为优秀。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与市政协出台《关于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出台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方案,主动向市政协和政协委员通报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问计问策。选聘6名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等检察活动125人次。每季度寄送联络汇报专刊300余份。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接待律师95人次。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及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邀请16名各界人士担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运用“一网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动态673条,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积极接受专项监督。接受为期3个月的“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总体情况良好。接受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对津市市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室常规巡回检察,对发现和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努力把巡回检察工作成效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服务大局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距离;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不够,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提升办案效果的本领仍有不足;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缺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判,持续推动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求真务实、担当实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奋力创造大跨步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新业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以高质效党建引领检察工作发展
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抓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培训,持续推进政治轮训,深化“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融合推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律监督理念变革,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行动中。
二、坚持真抓实干,以高效的履职护航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津市“6+3+1”重点任务顺利推进。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暴力和多发性犯罪,狠抓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万名干警联基层”“法律诊所”活动,办好每一件群众身边的“小案”,助推平安津市、法治津市建设。不断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助力打赢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探索知识产权综合履职。
三、依法能动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护航民生民利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着力提升检察听证质量。持续做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民心工程。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落实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国有财产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妇女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升公益保护质效。
四、强化责任担当,以高水平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紧紧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实现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聚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发挥好审前过滤关,进一步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刑事执行活动监督质量。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不断扩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行政执行活动及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统筹用好“诉前”和“诉”两种方式,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着重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典型案件。
五、夯实基层基础,以高素质队伍保障检察工作发展
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鲜明履职特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实践品格,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导师带新人”“学历提升计划”等工作举措,开展各条线业务竞赛活动,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加快领军人才培养步伐,推动履职能力整体提升。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机制。
各位代表,奋斗铸就辉煌,实干赢得未来。新的一年,我院将坚决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我市大跨步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