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检察院建立“镇街检察”工作机制
津市市检察院建立“镇街检察”工作机制
近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镇街检察”工作机制的方案》,全院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全市9个镇街及高新区,以检地联动把检察服务送到基层治理最前沿,推动从“坐堂办案”向“主动服务”转变。这是该院立足基层检察院职能、探索“下沉治理”模式的一项务实举措。
机制重点围绕五个方面与镇街、高新区联手推进:
(一)加强日常联络协调。联系的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与镇街、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对接一次,对基层反映的涉检诉求现场协调、对口办理、及时反馈;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事项主动协助衔接,确保件件有回音。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针对基层多发的电信诈骗、邻里纠纷、未成年人保护、养老诈骗等问题,以及基层普法个性化需求,开展“订单式”法治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村头巷尾、企业车间。
(三)协助矛盾纠纷化解。对基层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邻里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民事行政监督申诉等事项,加强法律指导,协助基层组织依法就地化解,努力把矛盾吸附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四)收集监督案件线索。联系过程中,注意收集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民事裁判和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等涉及“四大检察”职能的各类监督线索。
(五)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救助融入日常联系,摸排救助线索、统筹救助资源,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机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工作纪律,实实在在沉下去,做到分管业务与联系基层两不误、两促进,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对联系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将及时向院党组汇报,研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从机关大院到田间地头,从案卷材料到群众身边,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将以“镇街检察”机制为抓手,与镇街、高新区携手联动,在服务基层治理、办好民生实事中践行检察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