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综合动态>工作动态>详细内容

津市市检察院开展看守所安全防范检察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12 15:55 浏览次数: 【字体:

1d1c490a43654595bc0d6bf00e813adb.jpg

为确保看守所安全稳定有序,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2024年7月12日上午,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匡纯华带领驻所检察室干警对津市市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看守所所长周用志陪同。

6dcaacf7ee8e4fcf99a126b577b1e9df.jpg

检查组一行深入监区查看了看守所管理情况,询问了在押人员情况,重点检查了看守所AB门、监控室、医务室、驻所检察室等场所。匡纯华同志强调,监所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看守所一定要严抓安全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驻所检察室要与看守所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是要加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监管场所值班备勤,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发生。三是要关注在押人员状态,特别是患有疾病等特殊在押人员情况,畅通危重症在押人员出所就医通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